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可以送人吗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如果生父母确实没有抚养能力,他们可以将孩子合法地送给他人抚养。以下是送养孩子需要满足的条件和程序:
1. 生父母条件 :
必须存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,例如患有严重疾病或重度残疾,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如家庭遭遇重大变故、经济极度贫困等。
生父母双方必须共同同意送养,除非一方下落不明或查找不到。
2. 送养程序 :
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,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。
如果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,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。
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签订收养协议,并且如果有一方要求,应当办理收养公证。
3. 收养人条件 :
收养人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。
有能力抚养和教育、保护孩子。
没有患严重的疾病。
没有危害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。
年龄通常要求超过30周岁。
4. 法律后果 :
一旦收养程序合法完成,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等同于父母子女关系。
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。
请注意,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,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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